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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将派10个督导组

时间:2014-09-17 作者:

 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  本报海口3月27日讯(记者陈蔚林实习生黄一丹)记者今天从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知,按照中央统一部署,我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自今年1月26日启动以来,紧扣活动主题,突出实践特色,认真谋划部署,精心组织实施,呈现良好开局。   据了解,自1月26日,省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召开以来,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市县及单位陆续召开动员大会,及时启动部署。截至2月26日,全省19个市县、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省社会组织党工委按照省委要求,召开了动员大会,把中央和省委精神传达到村一级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,并正式启动教育实践活动。   当前,我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开展得如火如荼。海口市紧扣当前中心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,提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年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、严查“群众身边的腐败”等十大专项行动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、从严管理干部等六项长效机制;三亚市提出在完成好“规定动作”基础上,切实抓好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、优化审批流程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、建设美丽乡村、深化民生体验活动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、改进作风建设”等八大专项工作;儋州市针对市级党员领导干部、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及普通党员三个层级,以及市四套班子、市直单位、乡镇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农村和社区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六个类别,研究制定了1个总体方案和6个子方案,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……  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,针对第二批活动主要在市县和基层组织开展的实际,省委调整补充了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,派出10个省委督导组,选派4名现职或退休不久的省级党员领导干部,20名正、副厅级干部担任督导组组长、第一副组长和副组长,抽调40名干部参加督导工作。目前,各市县党委、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、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已向第二批活动单位派出督导组185个,为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。   此外,各相关市县及单位还不断创新活动载体、活动方式,想方设法扩大影响力,如通过编辑简报、印发学习宣传材料、政府网站传播、悬挂横额、制作主题宣传栏、规章制度上墙等宣传渠道,为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。